有次,同在澳洲打工的朋友問:「不懂你為什麼要選擇當街頭藝人?既賺不了錢又花時間,不如學學其他人,專心打工存個一桶金回台灣。」荷包滿滿的她不解的問。踏入澳洲後,發現每個人來此打工的目標皆不同,有的人想要賺創業金;有的人想存到房子的頭期款;有的人來旅行,賺的只要夠用就好;有的人只是在台灣工作累了,給自己一年的時間放鬆。
其實,我本來的目的是想以較快的速度賺到研究所的學費。但打從我決定當街頭藝人的那一天起,就已把賺錢的事拋諸腦後。過去的志工經驗,讓我體會到每個人背後都有段特別的故事,而我往往為他人的故事所著迷。對我來說這些故事就像捷徑般,讓我有機會間接體驗別人的冒險旅程,而人來人往的大街上正是個聽故事的好地方。賣藝時總能遇到各形各色的陌生人,所以我想當街頭藝人。
在菲律賓的志工之旅。